为促进我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5号)要求◆★■,开展监理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核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整改材料(附件2-附件5)提交至东部办公区7号楼1162工程建设管理处◆★★■,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我局将依法依规撤回由我局核发的监理企业资质■◆◆■。
文章原标题: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监理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